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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,市属中小学校:
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既有安排,结合韶关市中小学、幼儿园实际,为保护广大师生安全健康,经研究决定从12月21日(周三)起,调整全市中小学、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,具体如下:
一、全市幼儿园(含托育机构、托儿所)停止幼儿入园。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幼儿,可申请继续入园,各相关幼儿园开设托管班,安排好照护服务,帮助家长解决困难。
二、小学各年级、初一、初二、高一年级学生可自愿申请参加到校线下教学或居家线上教学。
三、初三、高二、高三年级学生正常到校上课,也可申请居家学习,相关学校提供线上教学服务。
四、各中小学校统筹组织好线上和线下教学,确保同样的教学效果和课程安排。居家的学生,学生家长需加强监管,确保学生非必要不外出、不聚集,并按照学校安排参加网上教学;到校的学生,学校通过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抽测,持续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监测。
五、按照原校历安排,本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的复习、期末考试时间为2023年1月3日至1月6日,1月8日(包括幼儿园)正式开始放寒假;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复习、期末考试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,1月14日正式开始放寒假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年级,高中一、二年级不再组织期末考试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下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再组织考试;高中一、二年级统一参加下学期初粤港澳大湾区联考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各中小学校散学典礼提倡以线上形式举行。
六、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参照中小学方案执行。
韶关市教育局
2022年12月19日